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建议法院退回补充侦查可以退回几次?

建议法院退回补充侦查可以退回几次?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2782人看过
导读:建议法院退回补充侦查可以退回两次,补充侦查是以两次为界限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的171条,在侦查案件审理过程当中发现事实并不充足,可以退回补充侦查。如果多次退回补充的话,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建议法院退回补充侦查可以退回几次?

一、建议法院退回补充侦查可以退回几次?

建议法院退回补充侦查可以退回两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扩展资料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程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公诉案件的一审普通程序为:

1、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2、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3、公诉人和辩护人出示证据,进行法庭调查。

4、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的权利。

5、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出判决。

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但是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

在我们国家案件如果要想经过侦查最终的定罪量刑,那么会经过很长的一个阶段,前期的话会由公安机关来进行,法官对案件进行一个逐步的分析和调查,后续检察机关审查,在这个过程当中发现不符合起诉的标准,可以退回补充侦查。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刑事诉讼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诉讼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诉讼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