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成品油的经营需要取得相应行政许可的,没有取得许可的情况下经营成品油的,情节严重会构成非法经营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未经我国相关部门的审理时,任何人员不得倒卖和生产这类成品油及制品。如我国的相关部门发现违法人员进行倒卖的,按照实际案情对这类人员进行处罚,公民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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