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去除租赁拍卖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情况有哪些

去除租赁拍卖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情况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2283人看过
导读:去除租赁拍卖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况的有先抵押后租凭的,以及查封后租凭和属于破产财产的房屋,在实际的生活中,此类问题的处理有着法律原则上的额确定,第二就是租凭合同存在一定的约束力,此类情况无法存续,所以当事人需要灵活的应对。

去除租赁拍卖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情况有哪些

一,去除租赁拍卖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情况有哪些

1、先抵押后租赁,且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房屋,不适用该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2、先查封后租赁的房屋,不能适用该原则。

查封包括财产保全过程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过程中的查封。由于查封的目的是为了债权人实现债权,房屋被查封后,其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丧失了对房屋的处分权。因此,其所有人在被查封的房屋上设定的租赁权应当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明确规定: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不能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3、属于破产财产的房屋,不适用该原则。

企业破产程序是由《企业破产法》这一特别法调整的,租赁合同在破产程序中是否可以继续履行,应当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处理。而破产程序的特点之一,就是可以使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也就是使未到期的租赁合同视为已到期的合同。因此,租赁合同在破产程序中,存在终止履行的可能。由此判断,如果破产财产变更所有权人,则更不能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买卖不破租凭合同在实际的生活中运用得较多,因为在具体要求下此类操作比较简单,当事人在合同的签订上习惯性的进行此类操作,但是拍卖的情况是不适用买卖租凭合同的,不过在有关环节的处理上存在较多的争议,自己需要自己的收集资料。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房屋买卖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房屋买卖最新文章

遇到房屋买卖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