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户口不愿迁出是否存在影响
时间:2024-08-21 02:46:41
浏览:42594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愿迁出是没有影响的,我国法律在结婚和离婚时的户籍办理,都没有对这方面的明确规定。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自己需要留意具体情况。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愿迁出是否存在影响
没有影响。
我国法律在结婚和离婚时的户籍办理,都没有对这方面的明确规定。
离婚后,女方不愿意迁移户口,有很多因素,有时也很无奈。
例如女方没有房产,其工作单位能同意迁移到集体户上,是行得通的办法。
但如果工作单位没有立户或者不同意,女方迁移户口时的住所登记就成为问题。
一、户口迁移介绍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二、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
离婚迁户口手续:
在我国,离婚方式会对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产生影响。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相应地,法律也规定了不同地户口迁移手续。
1、诉讼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2、协议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下户口的地址,才能够顺利办理。道理很简单,就如同要转去一所好学校,必须先要联系好接收的学校,然后再经过现在所在学校的同意,再带着材料去报到。
同样道理,办理户口迁移,就必须先落实后落下户口的地址,取得落下户口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下户口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离婚后的户口迁出在程序上的操作是不麻烦的,只要自己的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合理的解决就会有着积极的意义,但那是问题的处理需要在有关的当事人进行一定的了解,在具体的环节的操作上需要注意其中的法律约束,这样自己的利益保障就会有着可行性。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延伸阅读:
-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非...
-
诉讼离婚已经生效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
-
只有一方同意离婚财产分配是不会进行的,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