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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期间重新犯罪构成累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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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4 · 4040人看过
导读:假释期间重新犯罪不构成累犯,根据法律上对累犯的规定,是在前一段犯罪事实处罚完成后的5年之内又进行了犯罪行为,但假释期间并没有对前一犯罪事实进行判决,所以仍然属于犯罪事实的一部分,不构成累犯。

假释期间重新犯罪构成累犯吗?

一、假释期间重新犯罪构成累犯吗?

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因为累犯成立的要求是后罪发生的时间,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犯罪分子被假释的,假释考验期期满才视为刑罚执行完毕,所以这5年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人,应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刑法》第65条第1款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二、累犯的构成条件

1、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

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是:

(1)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如果前后两罪都是过失犯罪,或者前后两罪中其一是过失犯罪,则不构成累犯。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换言之,构成累犯的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如果前后各罪所判处的刑罚都低于有期徒刑,或者有一罪低于有期徒刑的,都不构成累犯。

(3)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

2、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66条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受过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

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是:

(1)前罪和后罪必须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罪。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

(3)后罪可以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的任何时倏,不受两罪相隔时间长短的限制。

法律上对累犯的解释是非常明确的,司法机关在对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进行认定时,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的,则可以依法判决累犯,但如果不符合累犯的条件的,则不可以按照累犯的量刑处罚标准来进行认定,具体情况应当结合犯罪事实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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