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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诉讼时效届满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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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22 · 7272人看过
导读:诉讼时效届满就是说诉讼时效到期了,法律上对诉讼时效的期限是由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如果要进行诉讼处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如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处理,就是诉讼时效届满,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是可以不受理相关诉讼案件的。
法律上诉讼时效届满啥意思?

一、法律上诉讼时效届满啥意思?

诉讼时效届满是事件发生至准备诉讼这段时间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比如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或满三年就是届满。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二、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债权人债务人双方就应收账款约定有还款期限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应收账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则自应该索要时起算。如果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要欠款,债务人承诺履行还款义务或债权人提起诉讼,原来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形成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将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超过诉讼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应收债权,债权人虽然丧失了胜诉权,但他还有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对于债务人来说,也并不完全失去履行债务的责任,只是这种履行不受国家强制力的保护,而变成一种自然责任。债务人可以实际履行还款义务,双方也可以就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达成还款协议

在诉讼案件中,对诉讼时效的认定是比较重要的,当事人需要就相关情况进行诉讼处理时,司法机关受理之前首先要到诉讼时效进行认定,如果在诉讼期限内的,则依法受理,如果诉讼时效届满,应当寻找是否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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