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流程和手续办理?
[律师回复] 协议离婚
1. 准备材料: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近期免冠单人照片等。
2. 申请: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登记发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1. 起诉: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2. 立案: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一定期限内立案。
3. 调解:审理前法院一般会进行调解,调解可能是庭前调解,也可能贯穿整个诉讼过程。
4. 审理:调解不成的,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双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
5. 判决: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若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的,不得再次起诉离婚;若准予离婚,自判决书生效时,婚姻关系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