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咨询该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有效期仅有三个月。在进行房屋交易或其他不动产物权协议签署时,为了确保未来顺利实现其物权功能,双方可以按照事先约定,向登记机关提交预告登记申请。在预告登记完成之后,若未经预告登记中所载明的权利方的许可,擅自处置该项不动产,将不会产生实际有效的物权效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有效期仅有三个月。在进行房屋交易或其他不动产物权协议签署时,为了确保未来顺利实现其物权功能,双方可以按照事先约定,向登记机关提交预告登记申请。在预告登记完成之后,若未经预告登记中所载明的权利方的许可,擅自处置该项不动产,将不会产生实际有效的物权效力。
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为:预告登记赋予请求权物权效力,对抗相应不动产物权处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视为准物权或次抵押权,效力优于债权但低于其他担保物权;预告登记无优先受偿权,仅对抗第三方;预告登记确保未来抵押权设立,权利人有优先设立权,但在正式登记前不得直接行使或主张抵押权。
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署了房屋买卖协议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地向相关登记机关提出预告登记的申请。经过预告登记手续后,任何未经已进行过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即购房者事先授权批准的,将该房屋作为担保设定为抵押的行为,均不应被视为具备物权性质和效力。
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为:预告登记赋予请求权物权效力,对抗相应不动产物权处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视为准物权或次抵押权,效力优于债权但低于其他担保物权;预告登记无优先受偿权,仅对抗第三方;预告登记确保未来抵押权设立,权利人有优先设立权,但在正式登记前不得直接行使或主张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