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全面解析在涉及到房产征收的过程中,补偿款主要涵盖了财产损失、补偿权益以及逾期利息等三项重要内容。具体来说,这是由相关的房屋征收部门或其授权的房屋征收执行单位根据我国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定,在征收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单位及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的房屋进行严格的立项评审后,向所有权人提供的安置和迁移所产生的损失补偿。
1.建筑物补偿按平方米计价,补偿产权所有者损失。 2.周转补偿按人口和临时居所等级,以月补贴住户。 3.奖励性补偿激励住户配合拆迁,如自愿放弃安置等权益。
1.提供公正合理的房屋价值与搬迁安置补偿,包括临时安置和经济损失补偿。 2.市县人民政府制定补贴奖励政策,确保被征收人利益,土地和安置费用根据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耕地补偿标准:旱田5.3-5.8万元/亩,水田9-9.9万元,菜田15-15.6万元。林地和其他农用13.8万元/亩,工矿建地、住宅、道路13.6万元。空闲荒地2.1万元/亩。
我们的拆迁补偿严格遵守法规,坚持公正公平。无价值违章建筑不补偿;合法临时建筑则按实际情况给予合理补偿。我们提供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案供您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