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恩源律师事务所
马良艳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曾在某大型企业担任法务工作多年,擅长处理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继承、工伤赔偿、劳动争议、企业法律事务(包括规章制度建立、合同审查等)、人损赔偿、民商事纠纷诉讼及执行等案件。作为新一代律师,我们拥有更高的学历,经过了更好的法学系统学习,思维灵活,大胆创新的办案理念以及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信心。
咨询该律师法定节假日与休息日重合时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针对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加班费用问题,我国法律规定需支付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三倍薪酬。然而,对于具体的计算方式,有权威准则可供参照。如果您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已经就薪资标准进行了明确约定,那么应以该约定的金额为基础来计算加班费用。
关于法定节假日是否能够进行调休的问题,劳动法律制度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依照我国劳动法中的第四十四条规定,要求公司对于那些在特定的法定节假日里需要继续工作的员工,需支付他们相当于基本工资300%以上的薪资福利。
可以的,和单位协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不可以调休,应当按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计算工作日加班费,先算出员工月工资除以计薪天数得出的日工资,再乘以标准工作时间8小时,最后乘以1.5倍。休息日加班费则是日工资乘以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为日工资乘以3倍。这些计算方式确保员工获得合理的加班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