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若债务人因负债无法清偿,其可考虑将房产以抵债方式偿还债务,然而债权人本人并无法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仅能获取此房的优先受偿权。在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合同中,如有明确规定当债务人未能按期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应归属债权人所有,那么此类情况下,债权人也仅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抵押财产拥有优先受偿权。
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执行后,应严格审查立案条件,确保法律文书齐全且被执行人具备执行能力。执行前,需提前知会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无法履行的将采取强制措施。同时,执行人员需做好准备工作,如填写凭证、制定方案,并通告协助单位。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需出示证件和依据,完成后需提交执行报告。外地法院有权直接前往查询、冻结和划拨款项,无需当地法院许可或手续。
根据现行法规,当被执行人需赡养且拥有基本生活所需的住房,或转让房产,或执行申请人愿提供廉租住房时,法院可考虑不执行其唯一住房。若住房超出基本需求,确保被执行人及其家人最低生活水平后,法院可强制执行。已抵押房屋可被查封、拍卖或抵债,但需给予被执行人宽限期处理房屋事宜。宽限期后未迁离,法院可强制迁出。
根据现行法规,当被执行人需赡养且拥有基本生活所需的住房,或转让房产,或执行申请人愿提供廉租住房时,法院可考虑不执行其唯一住房。若住房超出基本需求,确保被执行人及其家人最低生活水平后,法院可强制执行。已抵押房屋可被查封、拍卖或抵债,但需给予被执行人宽限期处理房屋事宜。宽限期后未迁离,法院可强制迁出。
无法偿还债务时,房产可抵押还款,但债权人不能直接获得房屋所有权,仅享有优先受偿权。债务到期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约定未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转让给债权人,但亦需通过法律途径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