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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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宅基地转让规定严格。同村非农业村民转让宅基地通常无效,因宅基地归集体,村民仅享使用权且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农业村民无受让资格,转让易违法致合同无效且不受法律保护。但非农业村民落户本村、符合条件且经批准,集体内转让可能有效。宅基地转让需谨慎,要了解规定防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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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确权涉及两兄弟时,首先要明确双方使用意愿与实际占有状况。若能达成一致,可共同向相关部门申请确权并明确份额等;若协商不成,可向乡(镇)政府申请调解,调解无果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综合多种因素确定归属与权益。处理纠纷要遵循公平、合理、合法原则,保障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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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被占几十年能否要回需依具体情形判断。若对方过错占用且未形成合法占有权,可要求返还;若对方通过合法途径获占有权并形成事实状态,要回可能困难。期间应积极收集土地使用证等证据证明合法权益,同时注意三年诉讼时效,超时效可能丧失胜诉权,难以要回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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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缺乏证据明确权属时,会依法并结合实际综合考量。先查看双方使用历史,包括使用早晚、时长,以及居住情况,长期实际使用者权益常受保护。若双方都有使用且证据不足,可能调解平衡利益、避免矛盾激化。不过具体判决结果难确定,依赖实际案情与法官裁量,因证据缺失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