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藏族小伙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 先后为以下单位提供专项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拉萨市公安消防支队 西藏那曲政府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农商银行 四川华工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工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咨询该律师被告人如果被控犯有强奸罪,可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具体的惩罚力度会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来决定,可能会被判长期监禁,刑期从几十年到终身不等。此外,他们还会面临社会舆论的谴责,这会对他们的名誉和未来造成严重的影响。同时,被告人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身心创伤。
在审理强奸犯罪案件时,国家规定必须通知受害者的监护人参与。这是为了让被害人和监护人能够充分理解案件的进程和自身的权益,以便他们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尊重和保障被害人和监护人的参与,有助于他们深入了解案情,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强奸罪被告在庭审中翻供,导致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庭可能会暂停审理并启动新的调查取证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法庭可以裁定中止审理,待相关情形消除后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因此,如果被告翻供导致案件无法继续审理,法庭可以依法中止审理,待查清事实和完善证据后再恢复审理。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是严重刑事犯罪,通常不许和解。此条款明确构成要素、量刑及加重情形。强奸受害者有权受刑事诉讼保护,可指控和求赔偿。现行法律下,强奸罪双方不能和解,因涉刑事责任和法律严肃性。被告想从轻减轻处罚,可由律师提自首、立功等理由,不能和解逃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之法律明文规定,凡是知晓案件详情者皆具有出庭作证之责任与义务。若遇被害人因其身体或精神方面存在障碍或因未成年尚无法准确辨识善恶及有效表达观点等原因而不愿出庭作证,则应依据实际情况对其作证能力进行深入评估。若经证实被害人确无作证能力,则依据该法条,被害人将不得出庭作证。然而,若被害人具备作证能力却拒绝出庭作证,则可能需借助其他证据及证人以求证明案件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