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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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立案案件,通常允许调取证据。自立案起,国家司法机关会依法定程序和权限搜集提取证据。此外,满足相应条件的当事人及代理人也有申请调取适用证据的权利。这一系列举措有利于全面、客观地查明案件真相,能更好保障案件得到公正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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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及实时聊天记录在不少案件中证明效力较高,能直观展现事件背景与人员真实意愿。但要作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证据,需满足特定要求,包括获取途径合法,所含信息真实,不存在删减或篡改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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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情况下,暧昧聊天记录可能被当作证据,但其证明力取决于实际案情。若聊天记录能清晰揭示案件关键事实,如证实对方不忠或违反合同约定等,就可能有证据价值;若内容含糊不清、残缺不全或无法直接关联核心问题,其证明力很可能会严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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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律基本规范,因特殊缘由致开庭日期延后,当事人有权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但最终能否获法院批准,要视具体案情及事实状况。法院会综合考量案件复杂性、当事人证据准备等因素公正裁决。若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等合法原因未在原定举证期限完成举证,应立即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与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