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同济大学刑法学法律硕士。曾处理百余件刑事案件,多次为委托人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成功为经济类犯罪嫌疑人减少犯罪金额。在金融领域拥有深厚的背景,曾在多家全球500强知名险企等金融机构任职,积累了近十年的业内经验。在金融机构任职期间,通过详尽分析各类案件资料,精准制定调查方向,成功甄别多起保险欺诈与诈骗案件。随着当前社会对多领域综合人才得需求增加,从深耕多年的金融犯罪领域,凭借积累的案件经验、交叉领域的重叠以及监管资源延伸至综合领域,成功转型为刑事辩护律师。专注于金融犯罪领域并综合发展,多次为当事人提供高效辩护,并为受害者提出精准的刑事控告,赢得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 主要服务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保险赔偿纠纷。 (部分案例) 1.某软件科技公司与某国有公司技术服合同仲裁案,为其挽回近二百余万经济损失; 2.纪某某赡养费纠纷一案,为其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3.张某某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为张某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4.魏某涉嫌强奸罪案,为魏某提供刑事辩护并成功为其取保候审; 5.廖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为廖某某提供刑事辩护,法院认可并采纳其辩护意见,最终从轻量刑; 6.L某国家赔偿案,为L先生争取到百万元国家赔偿款。
咨询该律师凡教师有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除批评教育外,并视情节轻重以及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给予以下处理:情节较轻且是初犯的,教研组长、教务主任、德育主任负责帮助教育;情节较重的,由副校长、校长负责帮助教育。
学生在体育课受伤,需详细调查成因。若因学校体育设施质量或教师指导防护不当导致,学校应承担法律责任。若学校遵循教学规范,事故因学生疏忽或不可预见意外发生,则学校无需赔偿。应确保体育设施安全,教师指导到位,同时加强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共同防范意外发生。
体罚虽未造成身体伤害,仍属违规行为,但不足以构成犯罪。教育领域中的教职工,包括学校、幼儿园和托儿所,都应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严禁任何形式的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行为。
体罚虽未造成身体伤害,仍属违规行为,但不足以构成犯罪。教育领域中的教职工,包括学校、幼儿园和托儿所,都应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严禁任何形式的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行为。
体罚虽未造成身体伤害,仍属违规行为,但不足以构成犯罪。教育领域中的教职工,包括学校、幼儿园和托儿所,都应严禁任何形式的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