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陈萃璐律师,985院校硕士毕业,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律师。生于法律世家,父亲是一位从业多年的老律师,深受父亲熏陶,对律师行业充满敬畏。陈萃璐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做事认真负责,专长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从业以来代理的数百起案件中大多数案件均以胜诉或调解结案,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深受当事人好评。
立即咨询在遭遇家庭暴力的不幸婚姻中,离婚财产分割遵循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和弱者的原则。施暴方将被视为有过错,可能导致其在分割财产时面临不利,可能需减少或丧失部分财产。法院旨在确保无过失方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夫妻一方不提出离婚而单独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但是也有例外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即使婚姻关系未解除,依法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反映双方真实意愿且符合法规者视为生效。离婚前的财产归属协议同样有效。夫妇可通过协商明确婚姻期间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归属部分共享的情况。这些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婚姻关系中,房产分割受所有权归属、购买时间及婚后增值等因素影响。婚前个人名下房产、非夫妻名义购置、明确赠予一方的房产均为个人财产。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加名的房产转为共有,婚后贷款还款及增值部分为夫妻共有。财产分配需区分个人和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共同财产协商解决或诉诸法律。离婚时遵循平等、互信、照顾弱势群体原则,如有家务贡献或照顾家庭较多的一方有权补偿,同时兼顾无过错方利益。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