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
邵如阳律师(18994700001 )合伙人律师, 办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刑事案件 执业前就职于江苏省交通厅高速管理处多年,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 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重大知识产权类侵权案件,银行经济类案件等诉讼案件 上百起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1821人阅读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一般支持。如双方同居一年多,法院会综合双方生活时长、彩礼数额、当地习俗等因素评判返还比例。共同生活时间短,返还比例相对较高,综合考虑多在50%到80%。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同地区司法实践有差异,不能一概而论,要依实际情况判断。
1801人阅读
未履行婚姻登记程序且同居超两位数时间时,彩礼是否归还需依实际情况判定。一般情况下彩礼应偿还,但返还金额不一定是全部。法庭会审慎分析诸多因素来确定返还额度,包括同居时长、是否育有子女、资源支配利用情况、双方财务状况、彩礼支付金额以及过错方责任大小等。
1923人阅读
结婚时买的“三金”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若双方协商一致,“三金”可归一方;协商不成则平均分割。“三金”有纪念和情感价值,但法律上属共同财产。若购买时明确约定只送一方,离婚时归该方。总之,“三金”的处理需综合双方约定与实际情况,以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1687人阅读
彩礼一般婚后属夫妻共同财产,特殊约定除外,离婚时需视情况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彩礼通常是结婚目的的赠与行为。离婚时,未办结婚登记、办登记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下,男方可请求返还,需提供证据。若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等合理支出,一般不能要求返还,应按实际情况依法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