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1277人阅读
寻衅滋事案件判决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从犯罪构成看,主观要有寻求刺激等故意,客观有随意殴打等行为。判决时,法院审查证据合法性、真实性及关联性,检察院需充分举证。法官依据犯罪情节轻重,如行为恶劣程度、后果,结合犯罪人认罪态度、自首立功等情节,依《刑法》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等刑罚。
1542人阅读
从犯法律地位及处理依据自身犯罪行为与证据确定,非由主犯是否供出决定。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司法机关掌握其犯罪足够证据,即便主犯未提及也会追责。从犯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量刑时可能从轻、减轻处罚。其量刑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与主犯供述无关。
1447人阅读
寻衅滋事案件中,一般聘请律师方承担律师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行聘请律师,需自付费用,属个人维护权益支出。但在法律援助案件中,符合条件者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费用由国家财政支付。民事赔偿部分,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通常受害人律师费自担,仅在法律特殊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个别情形下,才可能由对方承担。
1056人阅读
在中国,参与洗钱情节达特定标准会被认定为犯罪。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七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来源性质,实施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财产转换、资金转移等行为。若主观明知且客观实施相关行为,就可能触犯此罪。司法实践中,会结合资金流向、行为人认知等证据判断是否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