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
樊佳佳律师,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秉持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尽可能维护当事人一点一滴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擅长业务领域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各类民商案件。提供审核合同、修改合同、拟定合同、婚前婚内各种协议等服务。
咨询该律师我国法律不强制"父债子偿",子女并非法定债务人。父亲负债与子女无关,除非父母去世且子女继承了遗产,此时子女需要用所继承财产清偿债务。"父债子还"缺乏法律支持,财产继承情况下例外。
子女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应承担赡养义务,包括提供生活费等物质帮助。 然而,若子女无经济来源、无法独立生活,或父母严重犯罪如杀害、虐待、遗弃子女,则子女可免除赡养责任。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将承担法律后果,如被强制执行、治安处罚甚至刑事处分。
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亲生父母一方,或子女一方,都无法脱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父子关系是一种血缘关系,是脱离不了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没有子债父还的规定,债务人自己的债务由自己偿还,家人没有偿还的义务。但是如果债务人死亡,留有遗产的,家人继承的遗产的,应该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视情况而定。如果父亲负有债务,但是父亲在偿还债务之前死亡,而其子作为继承人继承了其父亲的合法遗产,其子应当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父亲的债务。否则子女没有义务承担父亲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