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驰君泰(宁波)律师事务所
杨世远律师,1978年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国家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浙江省律师协会会员。曾任职民营上市公司人力资源主管、外资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等职务。2019年加入北京天驰君泰(宁波)律师事务所,现任律所劳动法律业务部主任,在企业合规领域,特别是人力资源合规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劳动争议类案件、婚姻家事类案件(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合同纠纷类案件、侵权纠纷类(交通事故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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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辞退时,未休年假通常可获赔偿。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当年未安排职工休完应休年假,需按职工已工作时间折算未休年假天数,并支付工资报酬。具体折算为(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全年应休年假天数-已休天数。未休年假工资报酬为日工资300%,含正常工作工资,以保障员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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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律法规明确,主动离职时,未休调休假一般按日工资标准补偿,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除以21.75天。若劳动合同有不违法的特别约定,则依约定执行。同时提醒大家,要保存好考勤记录等能证明未休调休假的证据。若单位不给补偿,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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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结束后,若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多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长短依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本单位工作年限不同分三个月、六个月;十年以上不同区间分别对应不同时长。但各地规定有差异,具体以当地法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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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天冷静期起始时间为当事人收到相关文书当日。此为法定期限,旨在让当事人冷静思考后做最终决定。计算时要明确起始日期,如5月1日收到文书,5月16日24时冷静期结束。不同法律冷静期计算方式有别,需依相关法规和案件情况确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可撤销行为,超期未决定通常视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