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藏族小伙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 先后为以下单位提供专项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拉萨市公安消防支队 西藏那曲政府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农商银行 四川华工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工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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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网络赌博违法。自首与否要综合考虑,从法律看,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若参与网赌金额大、情节严重,自首或能让司法机关量刑时从轻、减轻;若参与程度轻,偶尔小金额赌博且无严重危害,停止参与虽处罚可能较轻,但仍有受罚风险。总之,应远离网络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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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用为目的,超规定透支限额或时间,经发卡组织两次以上书面催收且过三个月宽限期仍未还款的违法行为。持卡人员主观上有非法侵占意图,如明知无力偿还仍大规模透支消费、挥霍资金、逃避催收等,这种行为构成该犯罪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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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设赌场案件中,不能简单认定6人全是主犯。主犯是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判断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如是否为赌场发起者、组织者,是否负责运营关键事务(如管理资金等)、是否主导收益分配等。若仅起次要、辅助作用,未参与核心事务策划运营,如做后勤工作,可能被认定为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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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非吸”)是金融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指未经批准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公司职员若对“非吸”行为不知情,通常不构成犯罪,判断是否知情要综合多因素。不知情且未参与决策、无不当获利、配合调查的员工一般不担刑责,但需协助调查;若有应知晓或过失情况,仍可能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