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
樊佳佳律师,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秉持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尽可能维护当事人一点一滴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擅长业务领域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各类民商案件。提供审核合同、修改合同、拟定合同、婚前婚内各种协议等服务。
咨询该律师当你签了借款合同后,如果你不去还钱或者还得不够数的话,那就得承受继续把债还清、补救不足之处或者赔付人家损失等后果。
简单说,借款合同就是你想找银行或者别的机构借钱,然后在约定的时间里还钱并且给人家付利息的东西。这种合同得用纸写下来,上面得写清楚借什么款、用哪个货币、怎么用、借多少、利息多少、多长时间还等等。但是,这两个规定里面并没说借条就非得写上违约责任。实际上,借条要不要写违约责任,主要看你们俩商量好没。如果你们已经商量好了违约责任,那就在借条上写出来。
在我们写欠条的时候,到底要不要加上这个违约责任,其实是看咱们自己想不想加,还有就是要看这份合同的具体情况。根据咱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和第五百八十五条,咱们是有权力约定违约责任的,比如说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金怎么算这些。如果我们在欠条里把违约责任写得清清楚楚,那就能更好地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让那个借钱的人在还不起钱或者违约的时候能承担起他应该负的责任。
借款合同里边儿违约责任有好几种,我给你简单说说:1.要是你借的钱没按时还给我呗,那就要赔给人家逾期利息,按照咱们之前约定的时间来,还是说得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来算这个利息(第六百七十六条)。2.你借的钱得按照约定的时间还利息。
大家都知道,借条上如果没写清楚违约责任的话,我们还是有法律保障的。根据咱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和第五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一旦别人不按照合同执行或者做的不好,都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也就是说,就算你借条上没写清楚,你或者借给你钱的那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实际遭受的损失找另外那个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