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吴中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专注于婚姻继承领域、劳动领域、医疗美容领域及企业法律顾问,在实践过程中处理过大量不同类型的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咨询该律师此种说法不准确。道路包括公路、城市内各类道路及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地段,如广场、大型公共停车场等。许多社区道路已赋予社会车辆通行权,被法律界定为法定道路。而封闭式住宅小区内部道路,若未严格执行车辆登记制度,则不被视为法定道路。
若地下室被划归为作为公众汽车停放的功能区域,且兼具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之角色,则此场所可被视为公共区域,其维修任务理所当然地应当由物业部门承担,而所需费用则应优先从公共维修资金中予以解决。这无疑将纳入物业工作者职责范畴内。
地下车库所有权归属视情况而定: 1)公共分摊面积的地下车库归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销售; 2)开发商独立投资兴建的地下车库产权归开发商,但仅小区业主可购买; 3)人防设施地下车库归人防办公室,使用权归开发商,可出租给业主。
地下车库产权归属问题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若车库计入公摊面积,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若车库未计入公摊,且由开发商独立购置,则产权归开发商所有;若车库作为人防设施,产权归国家所有。因此,在判断地下车库产权归属时,应综合考虑建筑面积分摊、开发商购置以及人防设施等因素。
小区车位产权归属法规规定:车位建筑面积若计入公摊,产权归全体业主;未计入公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产权的,归开发商;属于国家强制配备的人防工程车位,产权归国家。简而言之,公摊车位属业主,非公摊且开发商取得产权的属开发商,人防车位则属国家。这些规定确保了车位产权的明确归属,维护了业主和开发商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