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闻(杭州)律师事务所
郑静,北京中闻(杭州)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电话13588452826. 近二十年的社会工作经验铸就了本人沉稳、干练的工作作风,能够快速理解、分析当事人的需求,从而迅速、准确为当事人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目前执业方向主要为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争议等,同时,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以自己多年的内控管理经验结合法律专业服务,为企业防范内外部风险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深受客户好评!
咨询该律师我国法律赋予夫妻双方婚姻期间及婚前财产的自主约定权,允许财产归属分为单一所有、共有或个人单独享有与共有结合的形式。所有约定必须通过书面协议形式确认,以法律保障双方权益。
婚前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各方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愿及内容的合法性。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签订的无效;受欺诈或胁迫下的承诺也无效;且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公德,如剥夺对方财产权的条款不被承认。
一份由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士撰写的保证书,只有在表达真实意愿、内容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才可能被认为是合法有效的。保证书不能触犯法律、行政法规,也不能损害他人或国家权益。其中,关于子女抚养的“忠诚协议”通常无效,而财产分割补偿协议虽具说服力但无法律约束力。忠实义务本质上是非法律强制的道德责任。
离婚协议并非离婚证,它不能单靠一纸协议证明婚姻关系解除。解除婚姻需正式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在未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前效力非法定。离婚是严肃决定,需双方真实意愿并经婚姻登记,领取离婚证。同时,离婚协议不同于普通合约,它关乎人身关系,其合法生效需经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手续后产生法定约束力。
尽管两者在法律性质上有所不同,但如果在离婚民事调解过程中达成了解除婚姻关系的共识,那么这两份文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都意味着双方已经正式结束婚姻生活。这段文本强调了离婚民事调解书和离婚证书在法律效力上的等价性,特别是在达成解除婚姻关系的共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