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劳动仲裁后,若起诉,诉讼时效一般为15个自然日。对仲裁裁定不满的当事方,可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算,在法定期间内,即15天内向相关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以便妥善、迅速解决劳动争议,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案件一般是在四十五天内审结。如果碰到复杂的情况,经过仲裁委主任的批准可以延长,但是最多延长十五天,并且要给当事人发书面通知。总之,审结的期限一般不会超过法定的时间,延期也有严格的条件和时间限制。
劳动仲裁不是犯罪行为,它的存在是为了公正、合法地解决劳动争议。不过,要是有人故意在劳动仲裁中伪造证据或者严重扰乱仲裁秩序,那就得依法追究责任了。要是这种行为达到了犯罪的标准,那就可能构成伪证罪、扰乱法庭秩序罪等等,具体得看情况和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要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争议,经过劳动仲裁裁决后,如果不服,需要在裁决书签收后的15天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上诉。要是过了这个期限,上诉权就失效了。这么规定主要是为了加快解决劳动争议的速度,让双方的权益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维护,同时也有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请求后,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处理,特殊情况可延长,最长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