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弘年律师事务所
吴律师,女,硕士学历,毕业于湖南大学法学院,在湖南德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做婚姻家事案件。对工作兢兢业业,极具亲和力,有较强的沟通与协调能力,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践经验,秉承“当事人至上”的服务理念,赢得了较好的口碑!
咨询该律师关于残疾人士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考量与实践对于残疾人士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配问题,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在离婚过程中,夫妻二人可自行协商决定如何处置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如有无法达成共识之处,则交由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条款,依据公正公平的原则,结合考虑各方当事人的实际状况进行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但如果一方有残疾,生活十分困难,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法院可能会对这残疾人一方进行适当倾斜,并且非残疾人一方有义务给予适当的帮助。
残疾人离婚财产分配因情况而异。离婚协议应明确共同财产处理,无法达成共识则由法院判决。经济困难方可能获得适度偏斜。责任方应提供援助,方式可协商或法院裁决。个人财产仍归个人,除非另有约定。
残疾人离婚时,财产分配应依法进行。夫妻应先尝试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可交由法院根据财产状况、儿童权益、女性地位及无过失方利益等因素裁决。若一方存在隐匿、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行为,法院将依法判定其不得或少得财产。
残疾人离婚财产分配因情况而异。离婚协议应明确共同财产处理,无法达成共识则由法院判决。经济困难方可能获得适度偏斜。责任方应提供援助,方式可协商或法院裁决。个人财产仍归个人,除非另有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