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李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擅长“经济犯罪”、“公司类犯罪”、“刑民交叉”、“刑行交叉”业务,熟悉企业和公司业务,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长期受邀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代理的大量诉讼案件中,归纳总结了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点,协助企业在管理运营中全面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诉讼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改判无罪”等良好辩护结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李宁律师案前调查深入细致,案件分析准确清晰、法庭辩论缜密犀利,充分保证委托案件高胜诉率。面对强势压力,李宁律师敢辩善辩的风格,原则性灵活性创造性结合的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成功案例(部分)】 成功辩护广东广州某投资集团副总157亿诈骗案; 四川泸州徐某寻衅滋事二审改判无罪案; 孙某非法经营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成功; 长沙某某医疗器械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某非吸案二审发回; 孙某某涉案400多万元诈骗,成功取保后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并最终判处缓刑; 央企总监赵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代理后成功将第一被告变更为第三被告,量刑减少 ... ...
立即咨询1105人阅读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判定破坏公私财产行为时,主观意图是重要依据。若当事人恶意或故意严重损害公私财物,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财物价值大且对他人或社会造成严重影响,当事人还需承担刑事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请勿触碰法律红线,随意破坏公共财产同样犯罪。
1040人阅读
依据中国法律,恶意诽谤和诬告他人,如未构成刑事案件,将受行政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遭受陷害,可积极搜集证据,向当地法院提起正式诉讼。
1113人阅读
针对传播淫秽物品罪,司法解释规定传播次数达300至600次及以上即构成犯罪。传播淫秽物品罪涉及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或利用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处罚为10至15天拘留和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可处5天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初次犯罪者由法院根据案情裁决,可能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1245人阅读
若遭遇民事财产损害,首先建议通过友好协商寻求解决,向对方提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要求。若协商无果,可考虑寻求法律帮助。咨询经验丰富的律师顾问,有助于明确自身权益和潜在法律途径。专业法律支持将为您提供更全面的指导和建议,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