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1972人阅读
诉讼期间,原告在法庭出示证据后,被告有质证权利,可从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三方面提出质疑或认可。如对真实性存疑,可指来源不合法、有伪造嫌疑;关联性方面可称与争议焦点无关;合法性上可对获取手段违规等提出质疑。法庭也会审核证据,符合法定规则且影响案件审理的可能被采纳,反之则可能不被采纳。
1712人阅读
个人微信账单可作证据,属电子数据类。作为证据需满足三方面要求:一是真实性,要能证实来自微信官方系统且未被改动,可通过官方途径确保;二是关联性,账单内容需与案件事实相关,如借贷纠纷中的转账记录;三是合法性,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不具备合法性。满足这三点,微信账单就能作为有效证据。
1221人阅读
微信转账在诸多法律情形下是重要证据,属电子数据证据。在民事借贷案件里,若转账记录清晰呈现双方身份、金额、时间等关键要素,且用途与债权债务关系相符,可作主要证据,但单一记录证明力可能不足,常需与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在刑事案件等法律纠纷中也有证明价值,要依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原则审查判断。
1923人阅读
在法律领域,口供属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口头供述及辩解,是法定可采证据类型。虽其他人的口供有使用价值,但需严格审查。一份能作证据的口供要具备合法性、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且仅靠口供不能作为司法裁决唯一依据,需与其他证据整合形成完整证据链,对口供的审查应用是严谨复杂的法律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