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经营管理精选解答 > 法人上黑名单股东有影响吗

法人上黑名单股东有影响吗

时间:2024.05.30 标签: 公司经营 经营管理 阅读:1388人
律师解答:
有的。
律师解析:
有的。
1、企业法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法人、监事、董事,即使三年后工商限制解除法人、股东能注册新公司,税务也不能登记。
2、法人、股东名下其他公司不能变更,不能迁址,发票不能增量。
3、税务非正常不仅限制法人、股东,还会限制财务负责人、半税人员以及购票人。
4、税务非正常会有罚款,时间越长罚款越多,以后想注销需要先交罚款才能继续注销,如有欠税,还会产生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5、限制法人、股东高消费,不能贷款款买房、买车,不能领取养老保险
6、将限制法人、股东出行,不能称作高贴、飞机。
《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协会建立场外证券业务黑名单制度(以下简称“黑名单”),根据本办法规定,将严重违规的备案机构及相关人员列入黑名单。
黑名单在协会网站公布并按规定记入诚信系统。
(一)备案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一次,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6个月;
(二)备案机构违反本条第(一)项中同一规定两次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12个月;
(三)备案机构违反本条第(一)项中同一规定三次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24个月;
(四)备案机构违反本条第(一)项中同一规定四次以上的,或者违反其他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协会将其永久列入黑名单。
备案机构同时违反上述多项规定时,各项违规行为分别计次,不做合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兹证明___是我公司员工,已连续在本单位工作多少年,最高学历为什么,该同志目前在我单位担任某职务,在职期间工作表现怎样,目前该员工的身体状况如何。特此证明。民事主体从事民......

先写好工作证明,找你所在的人事部,盖章。工作证明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至今为......

三分之二表决权的情形为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分公司与外部签订合约具有法律效力,通过自行盖章即可实现网签,无需每次都回总公司盖总公司印鉴,提高了效率和灵活性。这种方式简化了合约流程,赋予分公司独立谈判和执行合约的能力。

    浏览量:1249 2024-06-30
  • 公开发行证券的完整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企业欲公开发行股票需经申请、审查批准:向证监会提交完整文件并接受3月内审核,未批准需明确告知原因。获批准后,发布募集书供公众查阅,公开配售且必须由证券公司承销。承销方式包括代销和包销,全程依法公开透明。

    浏览量:1487 2024-06-29
  • 公司偷税时监事是否会有风险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监事,作为公司的监察官,负责监控财务、评估高管执行、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管任务。监事会通常由股东及员工代表组成,且不得与董事、总经理兼职。其核心职责包括了解公司决策,检查财务资料,参与重要会议,监督违规行为,并有权要求改正。若公司偷税漏税,监事无需直接担责,除非公司达到一定条件才转为单位犯罪追究负责人。理解监事的角色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

    浏览量:1024 2024-06-29
  • 隐名股东认定股东资格有哪些规定

    刘婉芬律师

    隐名股东在请求认定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因违反《民法典》的规定被认定无效。

    播放量:1129 2022-06-15
  • 如何确认股东资格

    刘婉芬律师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因违反《民法典》的规定被认定无效。

    播放量:940 2022-06-15
  • 股东分红的条件是什么

    彭彦林律师

    股东分红的基本条件:只要企业的收益大于支出,也就是盈利,股东便可以分红,这是基本条件。另外,还有一个是事先约定,有的企业为了发展需要或者对于股东回本诉求,也有约定了3年没有现金分红的情况。还有的企业,以股票增发的形式分红来替代现金分红。

    播放量:340 2022-06-09
张雄涛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咨询该律师
  • 小规模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区别是什么

    1182人阅读

    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差异显著:投资主体上,公司可为自然人或法人,独资只能是自然人;法律形式上,公司为法人,独资为非法人组织;设立条件上,公司注册资本至少10万元且需一次性缴纳,独资无此要求;税收征缴上,公司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独资投资者需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异地分公司要独立报税吗

    1834人阅读

    若分公司未获得独立法人资格,将无法独立进行税务申报和缴纳。此时,总公司必须按照税收管理局的规定,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为分公司完成税务登记和税款申报。这意味着总公司需负责在分公司所在地进行税务相关事宜,确保合规并遵循当地税务法规。此举旨在保障税收的公正与透明,促进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合规运营。

  • 分公司是否可以投标

    1388人阅读

    分公司在具备总公司资质下可参与投标,但公开招标需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业务活动由总公司决策和掌控,通常以总公司名义开展业务,并按总公司委托实施。因此,分公司参与投标需事先获得总公司明确授权。

  • 分公司可以作为处罚主体吗

    1274人阅读

    按照现有法律规定,分公司可作为行政处罚的对象。但在此之前,需确认分公司是否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政府批准文件,证明其合法经营。若分公司未依法设立或未取得营业执照,则应将总公司视为行政处罚的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