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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土地使用权有哪几种方式呢

时间:2024.06.05 标签: 征地拆迁 拆迁安置 阅读:1380人
律师解析: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出让方式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55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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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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