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李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擅长“经济犯罪”、“公司类犯罪”、“刑民交叉”、“刑行交叉”业务,熟悉企业和公司业务,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长期受邀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代理的大量诉讼案件中,归纳总结了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点,协助企业在管理运营中全面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诉讼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改判无罪”等良好辩护结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李宁律师案前调查深入细致,案件分析准确清晰、法庭辩论缜密犀利,充分保证委托案件高胜诉率。面对强势压力,李宁律师敢辩善辩的风格,原则性灵活性创造性结合的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成功案例(部分)】 成功辩护广东广州某投资集团副总157亿诈骗案; 四川泸州徐某寻衅滋事二审改判无罪案; 孙某非法经营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成功; 长沙某某医疗器械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某非吸案二审发回; 孙某某涉案400多万元诈骗,成功取保后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并最终判处缓刑; 央企总监赵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代理后成功将第一被告变更为第三被告,量刑减少 ... ...
立即咨询1486人阅读
在故意毁坏财物案件中,纠集三人以上且公然毁坏公私财物属于情节严重情况。“纠集三人以上”有组织性且主观故意,“公然”为公开场合。司法操作中财物价值评估重要,毁坏财物价值达五千元以上可定罪,纠集三人以上毁坏即便未达此标准也可能因情节严重被定罪,一旦有罪会面临多种刑罚。
1831人阅读
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实践中,“数额较大”是入罪标准。计算财物损失数额时,能修复的按恢复原状费用算,完全毁坏的按原价值算,原价值以市场价格为据并参考购买凭证和折旧等。不同地区会结合当地经济水平等,在司法解释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标准,如有的地区50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
1333人阅读
在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毁坏自己财物若危害公共安全等特定情形也可能构成犯罪。法律上,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毁坏自己财物危及公共安全、财物处于查封扣押监管状态下故意毁坏等情形需承担责任,一般单纯毁坏自己财物且无特殊情形不构成此罪,该罪主要规制损害他人或公共财物权益的行为。
1810人阅读
故意毁坏财物的鉴定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财物损失价值评估,由专业机构依据原始购买价、使用年限和折旧状况等确定毁坏前后价值,差值为损失价值;二是财物毁坏程度鉴定,涉及物理损坏情况如结构完整、功能丧失程度等,鉴定结果影响情节轻重判定与法律责任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