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咨询该律师你要是写借条的时候,没把到底是借了谁的钱给写明白的话,那可能就会引发点小麻烦,甚至可能导致有些事情变得模棱两可。法律上看,这就有点像是一个小缺陷了。不过,或许还有别的什么相关的证据能派上用场。比如说,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或者是有人能出来作证说这个钱是你借出去的,这些都能帮我们证明出借人的身份,还有就是借款这件事确实发生过。这样一来,就算借条上没写清楚,也不是完全不能弥补。
当借款人和放款人签下借条时,他们就应该知道对方需要负责该合同里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假如说借款期限已经规定好并且时间已到,但是借款人却没能还钱的话,那他就是逾期违约了,必须得承担起这份后果。可是,若借款期限还没到,只是借款人自己想提前把钱给还上,这其实并不能算是违约行为,因为这并不算他没有按照合同来履行义务或是没有按约定来还钱嘛。
假如说你借条上的还款日期还没到,那就不用担心。因为根据咱们国家出台的民法典里面的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你作为借款人是完全不必着急在还款日之前把滞纳金给交出去的。所以,如果借条上没有特别的约定或者国家又没有相关的规定的话,我们律师也只能等到还款日期到了之后,才能依据借条上面的内容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去向借款人催收欠款了。
在民事法律纠纷案件中,若借款人持有书面的借据,然而出借人却声称从未收到任何形式的还款行为,那么出借人就必须提交有力的证据,用以证实实际发生的借款内容及其款项的支付情况。对于出借人所提出的主张,他们有义务提供各类证据加以支撑,这些证据涵盖了包括借据在内的各类书面文件,旨在证明债务清偿关系的确立。
在现实生活中,要是仅有一张借条却没有转账记录,是否能主张借贷关系和要回资产,得综合判断。一般来说,借条内容详细,能证明双方有这个合意,而且借款人也没异议,那就可以证明借贷关系。但如果借款人提出质疑并否认,又没有其他证据来佐证,那么债权人可能就无法证明债务的存在,想要得到法律的支持也比较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