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
邹鹏鹏律师,浙江大学法律硕士,专注于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纠纷等民商事领域,执业至今承办过200+民商事案件,涉及房地产业、租赁和房屋服务业、制造业等多个行业。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次被委托人称为“靠谱”的律师,希望可以为您提供靠谱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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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房子抵押给个人做公证,要先备好抵押合同、房产证等资料,双方一同到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并填申请表。公证员查验资料,双方如实陈述抵押缘由、金额、期限等,公证员核实记录。审核无误后出具公证书,其有法律效力。各地公证流程要求可能不同,应按当地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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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做担保时,另一方通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责任依据担保合同约定及担保人自愿行为确定。但若担保行为被认定为夫妻共同生活债务,或债权人能证明其对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有益,另一方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关键在于担保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是否有关,难以判断时,咨询律师可明确责任、想好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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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一方签字抵押房子的效力问题,若一方签字抵押且未经另一方同意,该抵押行为可能无效。因夫妻共同财产处分一般需双方签字确认,一方抵押属无权处分行为,除非第三人有理由认为其有代理权限。若房子是一方个人财产,一方签字抵押通常有效。具体需根据房子性质、法律规定和证据等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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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对抵押财产享有抵押权,这是其主要权利。抵押权能使债权人在抵押财产上优先获清偿,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变卖抵押财产清偿自身债务,还可占有抵押物保障其安全。一般不能随意使用、处分抵押物,抵押物价值减少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恢复价值或提供相应担保。抵押权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特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