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邓凯,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2010.8-2016.1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2016.1至今在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邓凯律师是广东省刑法学会理事、广州市律协普通刑事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副部长。 邓凯律师在法院工作期间曾经手办理刑事案件数千件刑事案件。撰写多篇案例、文章被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刑事审判参考》《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司法》等刊物采用。邓凯律师辞去公职后到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刑事辩护工作,亦有多个成功辩护案例,办理刑事案件实务经验丰富。 部分办理过的典型案例(与企业合规有关的): 1.向某行贿案——向某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大股东,公司有数百名员工,其公司给国家工作人员宋某干股,多年下来以分红名义行贿2000余万,向某被指控构成行贿罪。经辩护认为这是企业经营中不规范行为引发,实际公司行贿行为。后法院判决时基本采纳该辩护意见,以单位行贿罪对向某轻判,使得其公司不至于因大股东长期羁押而破产倒闭。 2张某诈骗案——张某与公司另一股东多年以来因利益问题有纠纷,另一股东在民事诉讼败诉后,以张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诈骗等事由刑事控告张某。张某先后三次被刑事立案,前两次均未起诉至法院。第三次立案是指控张某涉嫌诈骗罪。经辩护认为,本案控告人和被告人之间的纠纷,是典型的企业经营股东之间过于相信所谓江湖道义而未依法合规签订好相关协议引发的纠纷,如果当初做好企业规范的文件工作,相关的合同、协议、发票等资料齐备完善,张某也不至于三次被刑事立案。最终张某第三次被立案也是被认为无罪,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后对其做了不起诉决定,但张某也因此前后被羁押700多天,受到了惨痛教训。 3.洪某诈骗案——洪某是某企业的大股东和实际经营者,其听信中介公司介绍,通过中介公司操作,提供了部分虚假资料骗取国家高新补贴80万元。其被拘留后,对公司的经营和数十名员工的就业产生了严重负面影响。辩护人向经办检察官充分反映公司系遭中介的虚假宣传误认为有资格申领补贴,公司也有实际运营并非虚假皮包公司,恳请考虑到企业经营等方面对洪某不予批捕。后检察机关出于洪某主观恶性相对较低、保护民营企业家的角度对洪某不予批捕。之后法院判决认定洪某系从犯(中介方为主犯),对洪某最终判决缓刑,使其企业免于破产,数十名员工免于失业。 4.茅某伪造公司印章罪——本案是因股东不和,为争夺公司控制权及快速变更法定代表人,大股东王某让茅某(工商代办中介)弄个假公章出具文件用于变更工商登记。后被小股东控告,王某及茅某均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刑事拘留。后经辩护,检察机关考虑到本案系企业经营中出现的不规范现象,情节相对较轻,最终对王某和茅某做了相对不起诉。
咨询该律师被取保候审人在到达检察院后的法律流程关于您接到检察机关要求您前往汇报有关案件事实事宜的取保候审通知,需要澄清明确的几个关键点如下:首先,取保候审后的访谈属于检察院例行的询问环节,旨在了解当事人对案件的看法和见解,同时记录在案以便后续处理。根据相关法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的取保候审请求最长不可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如若出现任何违法行为,取保候审资格将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接到人民检察院来函通知之后,必须严格遵循检察院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准时赴约,并且必须积极地服从检察院对其进行的直接监督管理。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需要当事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取保候审决定书等相关文件资料。在此期间,当事人必须遵纪守法,积极配合检察院对于案件的调查工作,坚决不能有任何逃避责任的行为出现。
取保候审期满后,检察院会根据案件调查情况来决定后续处理方式。如果案件已经侦查终结,检察院会审查案件资料。如果证据确凿,就会提起公诉;如果证据不足,可能就不会提起公诉,而是做出不起诉决定。不管最终决定如何,检察院都会对取保候审措施进行调整,比如解除等。
帮助信息活动相关犯罪嫌疑人在办理取保候审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理的时间并没有明确标准。这主要得看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调查的进度。一般来说,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间是12个月。在整个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如果公安机构已经完成调查,并且确定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就可以把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这个过程可能需要几个月,也可能更长。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所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措施,通常状况下会由公安机关承担执行责任。在此过程中,嫌疑人和被告人都必须严格遵循特定的约束条件,例如,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等。待案件侦查工作全部完成之后,公安机关将会依法将相关案件资料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因此,涉及到的取保候审人员的详细信息以及相关案卷材料也会被一并送往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