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李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擅长“经济犯罪”、“公司类犯罪”、“刑民交叉”、“刑行交叉”业务,熟悉企业和公司业务,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长期受邀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代理的大量诉讼案件中,归纳总结了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点,协助企业在管理运营中全面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诉讼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改判无罪”等良好辩护结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李宁律师案前调查深入细致,案件分析准确清晰、法庭辩论缜密犀利,充分保证委托案件高胜诉率。面对强势压力,李宁律师敢辩善辩的风格,原则性灵活性创造性结合的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成功案例(部分)】 成功辩护广东广州某投资集团副总157亿诈骗案; 四川泸州徐某寻衅滋事二审改判无罪案; 孙某非法经营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成功; 长沙某某医疗器械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某非吸案二审发回; 孙某某涉案400多万元诈骗,成功取保后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并最终判处缓刑; 央企总监赵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代理后成功将第一被告变更为第三被告,量刑减少 ... ...
立即咨询1025人阅读
一般情况下,拾得他人遗失物不构成盗窃罪。盗窃罪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拾得遗失物是在不知情下发现并占用,虽对原所有人不公,但并非秘密窃取。因此,从法律角度看,拾得遗失物不满足盗窃罪的成立条件。
1525人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依据主观意图、秘密窃取行为及数额或次数来判罪。罪行认定考虑物品价值、次数、手段及社会影响。达到一定金额或严重情况,即构成盗窃罪。
1205人阅读
介绍卖淫罪判定标准:实施引诱、容留或介绍卖淫,且情节严重。依据《刑法》,多次实施或涉及未成年人、孕妇、智力障碍者,或组织、策划、指挥等行为,均可能构成介绍卖淫罪。
1269人阅读
盗窃罪犯的改造受主观意愿、环境条件和教育策略等影响。我国刑法强调惩戒与教育并重,法院和监狱会根据罪犯的改造表现依法给予减刑、假释或提前释放,体现了法律对成功改造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