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英特信(南充)律师事务所
黄真树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南充市律师协会会员,多年公司法务工作经验,专业从事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工伤赔偿、社区法律服务等法律代理事务,关于毒品犯罪和其他刑事案件的辩护观点多次获得法院支持,始终坚持以高度责任心、“不求最好,只求更好”的工作态度投入工作,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工作动力,以实现客户诉求为工作目标和发展方向。
咨询该律师在交通肇事行为中,肇事逃逸造成他人重伤等级为二级伤害时,应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七年之期。其中,“肇事逃逸”即是指当事人违反相关交通规定,导致严重事故发生后,由于其心理紧张或其他原因而选择潜逃现场的行为。当肇事逃逸行为导致受害者为重伤程度达到二级时,法院通常会依法判决被告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重伤或残疾,通常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不是故意伤害罪。量刑范围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逃逸导致受害者死亡,那么刑罚起点就是七年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法官会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和逃逸情节的恶劣程度等因素来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