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出资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的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股东出资不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足额补缴出资责任。2、违约赔偿责任。3、股权受限责任。4、对公司债务补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
一、股权质押融资分为中小企业股权质押,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大股东股权质押。二、股权质押融资比例的标准是由银行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马春霞律师,法学本科,曾供职于法院系统,从事法律工作8年,期间参与了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诉讼案件,参与新三板、 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整合、私募股权投资等领域专项法律服务,从事过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典当公司法律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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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股东大会决议存在瑕疵并遭到撤销,其法律依据主要源于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之规定;抑或是决议内容违反了公司章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条文,如果决议事项明显触犯了法律,则此类决议将被视为无效。在此种情况下,股东有权依据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作为回应,人民法院可根据公司的申请,要求该等股东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以确保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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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股东在其关联公司之外另行开设公司,且该股东并非本公司的在职职员或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以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在此情况下,这种行为无疑是合法合规的,因此我们无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干预或干涉。然而,一旦涉及到以上相关人员在公司外另行开设公司的问题时,就需要特别警惕了,因为这很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法律诉讼的风险,同时也可能需要承担因不当行为而带来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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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质期间,除非出质人和质权人同意,否则禁止买卖转让。出售收益优先偿债或按协议分配。转让需质权人批准并登记,否则无效。股权转让时,双方须知悉质押情况,警惕欺诈风险。受让方可能面临股权无法执行的风险。股权质押不影响公司财产抵押,但受限于质押合同条款。若质押合同限制公司财产处置,违约责任适用。已设立的财产抵押通常不受股权质押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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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是企业通过购买或证券交换等方式获取其他企业股份所有权的行为。而并购则包含兼并和收购,涉及对目标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导致产权交易。收购是单一企业通过购买另一家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股票来主导市场,而并购则是多家企业共同组建新企业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