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
孙伟伟律师,致力于刑事业务,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刑事合规等业务领域,担任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企业合规师(高级)。先后参与办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刑事业务办案经验。参与办理的案件中,不乏有在全省、全市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高级别干部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等。 曾参与赵某某等4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戚某某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张某某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办理,为涉案骨干成员辩护,辩护效果显著;参与袁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办理,在审查起诉阶段,说服检察机关变更罪名,该案由法定刑十年以上变为三年以下; 参与张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涉案金额过亿),扣减非吸金额的辩护意见被办案机关采纳,辩护效果显著;参与牛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为牛某某做无罪辩护,最终法院采纳辩护人大量观点,该案件在未取得被害人谅解书情况下,争取到有罪免罚的结果;参与办理的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件,在被告人已经认罪认罚并被量刑有期徒刑八个月的情况下,为被告人争取到有罪免罚的结果; 参与办理秦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件(***案件,涉案金额数亿),为秦某争取到从犯地位,辩护效果显著;参与金某某等涉嫌组织卖淫案件(青岛市特大组织卖淫案件),法律意见被办案机关采纳,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参与曹某某等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件(涉税数亿元)办理,法律意见被办案机关采纳,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孙伟伟律师刑事办案经验丰富,刑事理论功底深厚,始终坚持“真诚待人、专业服人”的办案理念,追求专业化发展道路,工作成果显著。
咨询该律师涉及组织卖淫犯罪活动,即通过精心策划、直接指挥或者对整个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来指使他人参加卖淫行为,将会触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依照该条法律法规,此类犯罪行为将会受到严惩,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或以上,并处以数额不等的罚金;而对于情节特别恶劣者,则可能会被判处为期十年乃至无期徒刑,并同时处以罚金或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标准及相关解析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组织卖淫罪将会受到严厉的制裁,其刑罚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接受罚金的处罚。而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者,将面临更加沉重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或被没收全部财产。另一方面,介绍卖淫罪的刑罚则相对较轻,通常是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处罚。
若被判定有罪,此罪行的犯罪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本罪名在主观层面上的表现特征,它体现为罪犯具备“协助组织他人卖淫”之“协助故意”的心理状态。具体来讲,犯罪者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正在参与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行为,然而他仍然选择为之提供实质性的帮助和支持,创造了实现该犯罪目的所需的必要条件,并且对此类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至于犯罪者的犯罪动机为何,这并不影响本罪名的成立与否。
组织卖淫罪的刑事拘留期限及其判刑几率若涉及到行政拘留案件,其最长期限为15日,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罚款;但是,如果该案件处于刑事拘留阶段,那么最长可以达到37日之久,接下来,当事人极有可能会被正式逮捕。关于刑期的长短,这将根据犯罪罪名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裁决。当涉及到组织淫秽活动的情况时,拘留时间的确立必须要明确区分究竟是属于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
非法组织卖血犯罪的量刑准则是如何规定的在我国,若触犯非法组织卖血罪且已构成既遂之情况下,将面临以下量刑惩罚措施:依据法律规定,非法组织者在未经许可状态下擅自从他人身上采集血液用于贩卖,视情节轻重可判处最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附加罚金刑罚;如以暴力或恐吓等方式胁迫他人参与此种血液贩卖活动,则可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缴纳罚金作为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