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维知律师事务所
谭刚律师是曾经的司考状元,浙江维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 宁波征宁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法律总监 谭刚律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服务理念,着重保障“人”的权利,即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和人身侵权(工伤、交通等)案件。 谭刚律师成功代理司某盗窃案,不起诉,张某寻衅滋事案、胡某故意伤害案、刘某敲诈勒索案诸多案件被判缓刑,黄某开设赌场案、方某开设赌场案均从主犯辩为从犯,获得了委托人的一直好评。谭刚律师代理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案件数百起,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咨询该律师在未持有结婚证及户口簿的情况下,能否进行离婚诉讼若您未持有合法婚姻证书且户口簿无法提供,便不能在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时,请务必携带以下文件:离婚起诉书、结婚证书以及个人身份证明。倘若您与配偶育有子女,还需附上孩子的户籍证明或者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然而,若涉及到财产分配问题,则需额外提供相关财产证据,例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以便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倘若双方并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便以夫妻之名共同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方主张离婚,均无法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与认可。然而,若此种情形牵涉到非婚生子女抚养及财产分配等子女权益方面的争议,则可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诉,届时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但是,若当事人仅仅提起诉讼,仅仅是为了解决双方的同居关系,那么这样的案件将会被人民法院拒收;反之,若是法院已经决定接收此类案件,他们也会做出裁决,驳回原告的起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法院签署了离婚协议并非意味着已经完成离婚手续,除非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且在经过30日的冷静期后获得正式颁发的离婚证书。除此之外,若能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并由双方签收,调解书也将被视为离婚凭证,从而正式结束婚姻关系。
关于离婚诉讼,其过程中并不涉及离婚证书的颁发或撤销。实际上,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当事人透过向法院提交诉状,请求通过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以决定是否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在经过法院的全面审查后,如果法官认为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无法挽回,那么就会做出离婚的判决。当法院宣布离婚判决时,会向当事人发放离婚判决书作为证明。
在无确凿证据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能不会予以立案。而对于再次提出诉讼请求,则须提交有新意且具有说服力的证据材料,如此方能得到人民法院的尊重和受理。当然,更不必说需要以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婚姻关系确已破裂,并依法作出相应判决允许解除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此外,在进行第二次离婚诉讼时,务必准备充足的证据材料,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