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财产分割的具体原则是:其一、男女平等原则;其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其三、有利于生活和方便生活原则;其四、给予补偿原则;其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
王奎,河南项城人,毕业于西南民族大学,法律硕士,经济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业务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的诉讼及非诉业务,擅长沟通协调家事纠纷并能高质量办理相关诉讼案件,对于金融保险类案件有着丰富的经验,在处理各种不良资产方面有着独到的处理方式。目前处理民商事领域纠纷上千起案件。善于刑事辩护,对于各类刑事犯罪及辩护业务较为专业。拥有丰富的法学理论研究履历和实务诉讼操作经验,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屡屡获得当事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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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遗产房屋在婚前已由当事人从其父母处继承,则该房产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但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尽管名义上为婚后财产,却不一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情况需考虑多种因素,如继承时的约定、夫妻双方的财产约定等。因此,这部分房产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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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妇在婚姻期间用共有财产购买房产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离婚时,未还贷款视为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双方应协商债务分配,若达不成协议可诉诸法院。法院裁定房产归一方所有时,另一方获补偿,贷款转为该方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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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前,男方若以个人财产首付购房并独自偿还房贷,且房产登记在其名下,则该房产属其个人所有。若登记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有。若男方婚前全额购房,房产归其所有。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款及增值部分需向女方补偿。除非另有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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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加名需办理相关手续方具法律效力。贷款购房应遵循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确保合同与房产证签署人一致,防范信贷风险。期望共有财产可申请共有产权证书,或在房产证上注明共有人姓名。办理前需公证各自房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