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
林小雄律师,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经办或参与办理的案件包括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等多类型的民事案件;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交通肇事罪、合同诈骗罪、偷越国境罪、掩饰掩饰犯罪所得罪等刑事案件。一直秉承着从客户的角度为客户全盘考虑,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的服务理念。
咨询该律师关于如何判断某一债务人是否存在恶意转移资产以便逃脱债权人追偿的行为,我们往往需从多个维度进行考量。首先,我们应关注交易的背景与目的动机:如若该债务人在当其面临债权人紧追不舍的压力之时,试图通过以显著低于市场公允价值的价格出售资产,或者以远超市场公允价值的价格购买他人资产,那么这很可能暗示着该债务人具有逃避债务的不良企图。
要认定债务人是否故意实施财产转移行为,往往需要符合以下几个必备条件:首先,债务人必须是以极为显而易见的价格低廉转让其财产,或是从他人手中以过度抬高的价位收购财产,亦或是为他人之债务供应担保措施。其次,此类行动必须对债权人实现其合法债权产生了重大影响。最后,这一情况也必须被债务人的特定关联方所知晓,甚至应被视为明知的。
当债务人为规避自身责任而恶意实施财产转让并导致债权人无法如期实现其合法债权之际,债权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债务人的不当行为。在特定情况下,若债务人的相关利益方明知或理应知晓该行为的存在,则债权人可主张撤销权。
在处理夫妻财产转移时,必须依法进行,双方应该坦诚地交流,达成共识,并且签订详细的书面协议。该协议应明确指出财产的类型、数量、价值以及转移的方式和时间。依据财产的性质,可能需要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例如房屋、汽车的所有权转移等,以保证整个流程符合法律规定。
所谓“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通常是指债务人在明了自身所负有的尚未偿还完毕的债务情况下,无偿地将其名下的财产进行转让、以极其明显且不符合市场价值规律的较低价格出售财产、对那些尚处于未终止期限之上的债务实施提前清偿,甚至是选择放弃正在享受的债权人权利等一系列行为。这种行为的最终目的,主要就是试图借此逃脱其应承担的债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