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电话/微信15566017219(免费咨询),东北地区专做刑事辩护的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主任,行仁律所毒品犯罪部负责人,刑事法律风险防控讲师。 专注办理涉毒涉黑、贪污非吸、诈骗滋事、故意杀人、职务侵占等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探监在看守所的允许范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罪犯被羁押于看守所的时期里,按照现行法规的具体规范,将有权利每个月接受家人的探访一次,时间上也会有所限制,每次为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之间。为了让这个过程得以顺畅进行,各位家属如欲探望正在服刑中的亲属,需在当月发出申请并明确表达意愿。接下来,看守所将会寄出一份纸质的《会见通知书》给家属。只需遵循规定的时间前往探监,便能实现这一愿望了。
在实践中,被监视居住人通常不能接受任何形式的探视。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设立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限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活动范围和行为。在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任何人不得会见他人。
《看守所家属探视法规》规定,家属探视拘留罪犯嫌疑人与被告需满足条件,符合时间限制,按法定方式进行,以保障案件调查与审判。侦查阶段一般禁止探视,审理后需审批,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避免干扰司法程序。
看守所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家属的探视有严格的规定:家属要提前申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在探视时,他们必须遵守监狱的规定,不能携带违禁品,而且交谈内容也有限制。如果被羁押者涉及特定案件的审理或特殊情况,家属的探视权可能会受到限制甚至暂停。
每个地方的看守所家属探访时间规定不一样,这主要是由当地的政策和看守所的具体情况决定的。一般来说,还没判刑的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能探视的;而已经判刑的罪犯,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家属可以去探视,但也得遵守看守所规定的时间和规则。家属探访通常只能在特定的日期和时间段进行,每次的时长也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