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抢劫杀人抛尸的怎么判

抢劫杀人抛尸的怎么判

时间:2024.03.04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189人
律师解析:
抢劫杀人抛尸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交通肇事逃逸,符合以下条件的认定犯罪:1、必须满足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要件;2、交通肇事者是因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造成交通事故的,并且与交通事故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罪案件公安局不立案时,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可以向人民检查院提出申请要求,或者对有证据能证明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安机关在收到检察院通知书后七日内应当......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侵占罪能和解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在特定情况下,侵占罪可通过和解方式解决。 该罪行系自诉案件范畴,若犯罪行为性质较轻,受害者选择放弃追究刑事责任,或当事人之间达成了和解协议,那么司法部门便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适当的从轻处罚。 侵占罪具体来说是指以非法占据为主要目的,将代为看管的他人财产、遗失物或是隐藏物无偿据为已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拒绝归还的违法行为。

    浏览量:1464 2024-07-29
  • 帮信罪取钱定掩饰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针对“帮信罪”与“掩饰犯罪所得罪”的判定,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 若仅提供互联网技术支持或支付结算等协助,通常构成“帮信罪”。 但若涉及窝藏、转移、收购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则可能升级为“掩饰犯罪所得罪”。 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应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行为方式、主观恶性等因素,准确判断其行为性质,以确保法律适用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浏览量:880 2024-07-29
  • 非法拘禁罪如何管辖法院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非法拘禁罪的审理,一般由犯罪行为地的法院专属管辖。 但在某些情况下,为了保障公正性,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也可进行管辖。 犯罪行为地不仅指实际发生地,还包括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 对于连续性、持续性或继续性的犯罪行为,任何持续进行的地方都被视为犯罪发生地。 犯罪结果发生地则包括受害地区、犯罪所得获取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和销售地等。

    浏览量:1085 2024-07-29
  • 如何区分变造货币和伪造货币

    胡静律师

    (1)客观行为不同,伪造货币即仿照真币的色彩、图案、形状、原料等制造假币,其中不包含有真币的成分;变造货币即通过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等方式对真币进行加工处理,使其面额增大或张数增加。(2)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伪造货币刑法没有规定数额较大才构成;变造货币则以数额较大为构成要件。

    播放量:1454 2023-06-06
  • 聚众斗殴与聚众扰乱社会有什么不同

    杨雷兵律师

    1、犯罪动机不同。聚众斗殴罪大多是为了争霸一方、私仇宿怨等流氓动机而破坏公共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则多是为了实现个人某种不合理的要求,如分房、调工作等而破坏公共秩序。2、情节要求不同。3、二者犯罪方法不同。

    播放量:1491 2022-06-15
  • 检察院受理行贿罪吗

    杨少宁律师

    检察院受理行贿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范围,对于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贿赂也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范围。

    播放量:1261 2022-06-15
宋杨东律师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宋杨东律师,中国致公党党员,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律师、教授、导师、仲裁员、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 自2001年起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至今,宋杨东律师办理各类案件2000余件,涉及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业务四大领域,其中包括重大项目专项法律顾问、重大刑事案件及死刑案件的辩护、重大民商事案件的诉讼方案策划及代理等工作等。 宋杨东律师主要致力于重大民商事案件及刑事辩护业务的研究及实践,从事了一系列重大毒品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辩护工作,以及部分具有重大影响的民商事案件、特别是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案件的代理工作;为众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得了“不起诉”、“缓刑”、“罪轻”及重罪改判轻罪的满意结果;代理数量众多的重大建设工程、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上诉,并成功获得改判。其中,宋杨东律师承办的“宋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历时五年、历经七次判决。该案中,宋杨东将职业律师的坚毅、操守、专业和智慧,演绎得淋漓尽致。七次判决,获得七个不同的结果;历时五年,最终使得服务对象获得自由之身,堪称经典。该案作为“中国当代著名律师经典案例”,被刊载于人民日报出版社《大国律师公平梦》一书中。 宋律师承办的部分经典案例 2020年代理四川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为物业公司追回欠缴费用共计37万余元; 2019年代理四川省某实业有限公司与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2018年代理成都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都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成功为当事人追回垫付款及违约金、律师费共计33万余元; 2017年代理江西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年成功代理四川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四川某先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为当事人追回工程款180余万元及利息;2017年代理余某甲行贿罪一案,为当事人争取到减轻处罚;2017年代理姜某某、谭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成功为当事人追回欠款、律师费共计52万余元及利息;2017年代理王某某、林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成功为当事人追回欠款70余万元及利息;2017年代理徐某某招摇撞骗罪一案,当事人获减轻处罚;2017年代理四川某贸易有限公司、成都某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016年代理王某、四川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16年代理刘某、成都某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16年代理蒋某某、周某某合同纠纷一案,成功为当事人追回11万余元保证金;2016年代理陈某故意伤害二审,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发回重审;2016年代理余某某与欧某某、邹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成功为委托人追回22万欠款及利息;2016年代理王某某与欧某某、邹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成功帮助委托人追回78万元欠款及利息;2016年代理白某某与胡某某、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成功为当事人追回欠款386万元及利息;2016年代理四川省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胥某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 2015年代理张某某、林某某等与张某某、隆昌县某矸砖厂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成功为当事人追回垫付款7万余元;2015年代理周某盗窃罪一案,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成功为被告争取到从轻处罚;2015年代理张某某、蒲某某诈骗罪一案,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2015年代理洪某某妨害公务罪一案;2015年代理原告四川林明文仪家具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联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成功为当事人追回货款71万余元及利息; 2014年代理龙某某、龙某、龙某诈骗罪一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从轻处罚;2014年代理张某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从轻处罚;2014年代理王某某与马某、杜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为当事人争取到11万余元赔偿; 2013年赵某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法院采纳了律师辩护词,被告获从轻处罚;2013年成功代理饶某、饶某某、饶某、曹某某、张某某与罗某、何某某、罗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天府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为当事人争取到47万余元赔偿款;2013年代理四川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成功为当事人追回货款16万余元及利息;2013年成功代理盛某某与刘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为当事人追回欠款7万元及利息;2013年代理曹某、罗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被告获从轻处罚;2013年代理田某某盗窃罪一案,成功为被告争取到从轻处罚;2013代理邓某某、秦某某敲诈勒索罪一案,成功为被告争取到减刑处罚;2013年成功代理王某某与董某某、成都市金陵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为当事人争取到18万余元赔偿;2013年钟某某、田某某、刘某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争取到减刑处罚;2013年成功代理陈某某、王某某、王某某与杨某某、胡某某、成都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2012年代理王某、高某、何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案,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减刑处罚;2012年成功代理冯某与成都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12年成功代理吴某某与谢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宋律师担任的律协职务 2018年1月,四川省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2019年6月,四川省律师协会绩效考核委员会委员 2019年8月,成都市律师协会第七届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2020年1月,成都市律师协会金牛分会理事 司法与仲裁 2016年8月,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涉诉信访接访律师 2019年6月,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20年7月,遂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20年7月,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员 2020年12月,梧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21年,天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21年,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21年5月,四川天府商事调解中心商事调解员 2021年5月,四川企业经济促进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 2021年5月,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西南)中心调解员 2022年3月,自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22年7月,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宋律师担任的社会职务 2018年9月,四川省众扶慈善基金会理事、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2019年5月,金牛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律师行业分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2019年8月,四川大学商学院校友理事会创业创新促进会副会长 2020年5月,四川省法治与社会治理研究会仲裁研究中心副主任、公司企业纠纷仲裁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 2020年9月,四川省泰之韵影业有限公司、四川泰韵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强导演、财务总监徐丹女士终身名誉法律顾问 2021年3月,成都筑飞梦想公益服务中心法律顾问 2021年5月,四川省法治与社会治理研究会仲裁实务研究编辑委员会委员 2021年12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成都市金牛区,委员会委员 2021年12月,成都市金牛区工商联第七届执行委员 个人荣誉 2018年1月,被成都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评为“2017年度优秀志愿者” 2020年1月,被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成都市律师协会金牛分会评为“2019年度金牛区优秀公益律师” 2021年3月,被四川省司法厅评为“送法进寺庙三年专项活动'先进个人'” 2021年3月,被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成都市律师协会金牛分会评为“2020年度金牛区优秀律师” 2021年3月,被中国致公党成都市委员会评为“2020年度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2021年5月,被四川省法治与社会治理研究会评为“2020年度优秀主任” 2021年5月,被四川省法治与社会治理研究会评为“2020年度优秀仲裁研究员” 2021年5月,被成都市律师协会评为“2019-2020年度成都市优秀律师” 2021年6月,被四川省律师协会评为“2020年度四川省律师行业监事会工作先进个人” 2022年1月,被中国致公党成都市金牛区总支部评为“2021年度党派工作先进个人” 2022年1月,被成都市金牛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评为“抗疫先进” 2022年7月,被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全省优秀律师” 社会评价 司法与仲裁 2021年2月,德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22年3月,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2023年3月,泰中国际仲裁与调解中心仲裁员 2023年11月,德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24年1月,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荣誉部分 2022年12月,被政协成都市金牛区委员会授予“2022年度优秀政协委员” 2023年2月,被中国致公党成都市委员会评为“2022年度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 2024年1月,被政协成都市金牛区委员会评为“2023年度有事来协商工作先进个人” 在多年的办案实战中,宋杨东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多个法律领域有着独到的办案思路与见解;“专注别人所不能”;具有敢打“硬仗”、“恶仗”,不畏权势、仗义执言的品质;铸就了“专业、敬业、诚信、尊重”的办案风格,秉承“信仰法律、忠于客户”的执业格言,始终如一、艰苦卓绝地战斗在法律工作的第一线。根据中国法治建设做出的贡献以及案件代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宋杨东律师被《中国律师年鉴》、《中国法律年鉴》及《中国刑辩大律师》评为“年度优秀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律师”、“年度优秀刑辩律师”;宋杨东律师的事迹还被刊载于《中国律师年鉴》、《中国法律年鉴》、《中国刑辩大律师》、《中华儿女》、《追梦中国》、《时代影响力》、《中国好律师》等刊物中。

立即咨询
  • 他人非故意损坏我的财务怎么办

    1004人阅读

    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向警方报案,这属于财产损害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故意毁坏财物者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如行为恶劣,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此类行为还可能受到五至十日拘留和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十至十五日拘留和最高一千元罚款。

  • 有没有案底在哪里查得到

    1356人阅读

    在多数司法程序中,个人档案即“案底”不得随意查询,需本人持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核实。对于犯罪时不满18岁且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者,涉罪记录将被密封,除特定情况外,不得查阅或披露。普通公民不得自行申请无犯罪纪录证明,也无权调查他人犯罪记录。

  • 替别人在群里发红包拉人进其他群犯法吗

    1603人阅读

    任何小组成立后进行的非法活动均视为违法。若检察院确认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属实且证据充分,将依法起诉并提交相关案卷和证据至法院,启动诉讼程序。若嫌疑人真诚悔罪并接受处罚,检察院会在定罪量刑时向法院提出具体建议,并附上认罪认罚文件。

  • 有监控不承认能定罪吗

    1186人阅读

    在法律实践中,定罪需依赖完整且真实的证据链。非现场视频录像虽可作为证据,但不足以单独定罪。即便嫌疑人拒不认罪,只要有其他证据证实其违法,法院可作出判决。证据需经严格核实,形成完备链条,如全方位监控录像,才能作为判决依据。证据充分则即便被告否认,法院仍可定罪;证据不足则即便被告认罪,法院也可能无法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