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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时间:2025.02.15 标签: 诉讼仲裁 治安管理 阅读:1303人
律师解析: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是指以进行恐怖活动为目的,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恐怖组织活动的行为。
本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年满16周岁真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均可构成本罪。
(二)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行为对象可以是本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
(三)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四)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或者参加恐怖组组织的行为。
所谓参加,则是指明知为恐怖组织而主动、积极要求加人组织,或者基于组织者、中介人的鼓动、利诱、招揽、威胁、欺骗等而加人恐怖组织,成为其中一员。
必须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的行为。
所谓组织,是指通过策划、倡议、鼓动、召集、引诱、指使、胁迫、招揽、拉拢、安排等手段,使分散的个人基于进行恐怖活动犯罪的目的而成立一个比较稳定组织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二十条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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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双律师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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