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藏族小伙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 先后为以下单位提供专项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拉萨市公安消防支队 西藏那曲政府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农商银行 四川华工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工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咨询该律师当缓刑考验期结束后发现漏罪,依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应撤销缓刑,对新罪或漏罪进行审判,并按第六十九条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同时,若缓刑期间违反相关法规或禁止令且情节严重,也应撤销缓刑,执行原判。
当缓刑考验期结束后发现漏罪,依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应撤销缓刑,对新罪或漏罪进行审判,并按第六十九条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同时,若缓刑期间违反相关法规或禁止令且情节严重,也应撤销缓刑,执行原判。
罪犯服刑期满后,若发现其存在未判决的犯罪行为,若满足一定条件,如犯罪情节轻微、真诚悔过、缓刑不影响社区且不会增加再犯风险,且罪行属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适用缓刑。特别考虑未成年、孕妇、七十五岁以上老人。缓刑期间可限制特定活动、区域和人群接触。附加刑仍需执行。
当缓刑考验期结束后发现漏罪,依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应撤销缓刑,对新罪或漏罪进行审判,并按第六十九条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同时,若缓刑期间违反相关法规或禁止令且情节严重,也应撤销缓刑,执行原判。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发现漏罪怎样办?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