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当劳动合同时限期满时,若公司决定不再续约,通常无需向员工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金,而是应当对员工作出经济补偿。为此,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每满一个整年度,公司都必须向上一年度的员工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其经济补偿将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计算;而对于工作时间未满六个月的员工,则需向其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时,补偿与否视情况而定: 1.用人单位不续订,须赔偿劳动者; 2.劳动者主动不续,无补偿; 3.降薪导致不续,有权补偿。补偿金额依据工龄和降薪时长计算:满一年算一月工资,不满半年给半个月。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标准是: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如果是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话,则按1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按照半个月的工资计算。
当三十日的劳动合同期满,若雇主决定不续聘,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否则,雇主不仅需支付补偿金,还需额外承担代通知金的责任。这一规定确保了劳动者在合同结束前有足够的时间做好调整和准备,同时也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雇主而言,及时通知劳动者是其应尽的责任,有助于维护企业的声誉和稳定劳动关系。遵守这一规定,有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劳动契约自动解除。劳动者需遵守用人单位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应提供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