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藏族小伙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 先后为以下单位提供专项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拉萨市公安消防支队 西藏那曲政府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农商银行 四川华工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工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咨询该律师在对帮信罪进行定罪时必须重视证据与调查研究,绝非仅仅依靠被告人的口供即可轻易判定其是否有罪以及应施予何种刑罚。若仅有被告人的供述,而无任何其他证据相佐证,则无法对被告人作出确定的有罪判决并依法予以刑事处罚。
刑事法律程序中,只靠同案犯的口头陈述定罪,证据不够充分。 要想合理准确地判罪,得有完整的证据链,证据得确凿、充分、可靠。 同案犯的陈述属于主观性强的言词证据,容易受影响,不太稳定。 要是只有他们的陈述,没有其他客观证据,很难保证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于强制猥亵罪的处理,我们不能仅仅依赖于儿童的陈述来定案。我们应该进行全面的考虑和构建坚实的证据链。儿童的供述固然重要,但绝不是唯一的依据。我们需要结合实物、文件、证言、鉴定、视听以及电子数据等多方面的证据,相互印证,以确保案件事实清晰无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公正和准确地处理强制猥亵罪案件。
即便犯罪嫌疑人拒不承认,法官也会综合考虑受害者的陈述、目击证人的证言、物证、书证、音像及电子数据等多方面的证据,从而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如果这些证据确凿充分,能够有力地证明强制猥亵行为的存在,那么就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而不受犯罪嫌疑人是否口供的影响。
判断犯罪不可轻易,需全面考量证据。仅凭被告口供不足,需结合DNA样本、被害人抗争痕迹及可能涉及的犯罪工具或鉴定结论等实质性证据,才能更准确地判断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