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融律师事务所
韩伟律师法学院毕业。拥有在大型国企集团及政府工作经验,法学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擅长并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建设工程、房地产,民商事合同,公司法律事务,婚姻继承,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实践与研究。尤其在刑事精细化辩护、公司、企事业单位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公司法业务,各类经济合同案件取得了较优秀的业绩。服务理念:受人之托,终人之事,善始善终,坚持“服务专业化,专业团队化,团队品牌化”的发展理念。 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以下工作: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咨询该律师精神损害赔偿标准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侵权行为的性质、影响、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以及获利情况,同时也要考虑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和当地的经济水平。一般来说,侵权行为越严重,赔偿金额就越高;反之,则越低。但需要注意的是,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
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说,侵权行为的性质和影响、侵权者的过错程度、受害者的精神创伤以及当地的经济状况等等。如果侵权行为很严重,后果也很恶劣,那么赔偿金额可能就会比较高;相反,如果侵权行为比较轻,后果也不那么严重,赔偿金额可能就会比较低。不过,由于精神损害赔偿没有一个固定的量化标准,所以具体的赔偿金额通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灵活确定。
关于交通肇事罪所产生的赔偿项目,往往包含有财产损失以及人身伤害方面的赔付范畴,然而这并不等同于直接的精神损害赔偿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当受害者或其近亲家属遭受了精神上的创伤时,他们有权向加害方提出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索赔要求。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类赔偿通常会在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提起,而并非在涉及到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诉讼过程中。
1.在接受医疗救治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由于耽误工作而导致的收入损失,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
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如何确定针对车祸所导致的精神损害赔偿款额的确定,应主要取决于车祸对受害者所产生的实际伤害程度。假设本起车祸已导致当事人死亡,那么其赔付金额将以诉讼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20年人均纯收入为基准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