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刘蔓萍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四届东城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曾任职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法学讲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以来,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过数百起民商事经济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在医疗损害赔偿和劳动争议、公司法务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能给出极为专业中肯的诉讼策略。最大限度维护和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获得了众多当事人一致良好的口碑与赞誉。同时刘律师热心公益参与了中国创业者维权服务热线,义务为创业者提供咨询和维权指导。 成功案例: 陈某某诉天津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全国首例超级细菌感染致死案) 王某等103名员工诉合肥铁路分局案 张某等16名员工诉民生银行案 刘某等3名员工诉北京鲍鱼先生餐饮有限公司案等劳动争议案 中铁十五局西北公司原董事长石某某受贿案二审经辩护最终无罪释放 杨某诉深圳大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权异议案 杨某等四人诉摩托罗拉北京公司劳动争议案 陈某和中国人民xxxx军总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杨某某等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万某某非法拘禁案 孟某某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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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纠纷处理中,证据交换常伴随着质证。质证是在法庭或仲裁程序中,双方对对方证据提出疑问、辩驳并确定其可靠性的过程。证据交换阶段展示证据相当于初步质证,能明确证据真假、是否合规及与案件关联性,为审理提供依据。若一方质疑证据,双方会辩论。质证环节能保障案件审理公正性与准确性,使案件得到公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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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维权有时间限制,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知晓或理应知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超三年起诉可能被驳回。特殊情况下时效会中止、中断或延长,如三年内主张权利时效会中断并重新计算。多年前事故要分析当时规定及时效情形。超时效且无延长事由维权困难,遇此情况应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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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医院医疗事故时,维权途径包括:首先积极与医院协商沟通,说明事故情况及损害后果,要求其承担责任,注意保留病历、检查报告等证据;若协商无果,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诉讼时要准备证据、可委托律师,要及时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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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对他人实施暴力,会有行政或刑事后果。仅造成轻微伤,依《治安管理处罚法》,施暴者面临五日至十日拘留,并处二百元至五百元罚款,情节轻者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伤害达轻伤及以上构成故意伤害罪,依《刑法》有不同量刑。此外,无论是否犯罪,行凶者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