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咨询该律师这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公共场所,趁别人没有防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有或私有财产。“公然夺取”是指在很多人面前,毫不掩饰地进行抢夺。犯罪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犯罪必须是故意的,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此外,抢夺的财物数额需要达到法定较大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之规定,非法占有公私财产,且数额达到法定标准或累积多次实施该行为者,即视为构成抢夺罪。此类犯罪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他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同时对社会公共安全亦造成了严重威胁。因此,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此类行为制定了明确严格的惩治措施,以维护公平正义与公共秩序。
抢劫罪是一种犯罪行为,主要目的是侵犯财产所有权。要构成抢劫罪,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主观上有侵犯财产权的动机,二是客观上有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极端手段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夺罪,就是说,一个人想把别人的东西变成自己的,就直接抢过来。但这得是在这人已经满了16岁,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的情况下。他还得是故意的,就是故意抢别人东西,并且想把它占为己有。 抢东西的人得侵犯了别人财产的所有权,才能构成抢夺罪。客观方面,他得趁别人不注意,公开把别人的东西抢走,而且数额还得比较大,让被抢的人没办法马上反抗。 要是有人抢了你的东西,你一定要赶快报警,让警察来抓住这些坏人!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特征为公然非法占有数额较大财物,要件为:非法占用意图+实际夺取行为。 抢劫罪比抢夺罪更加恶劣,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持有者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现场劫财的行为。其要件为:非法占有故意+暴力威胁等强制手段。